2006年9月2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三爱”之我思
南湖监狱 徐福宁

  (散文)
    
  和谐的本质是人的和谐,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和前题是人的感恩心理,感恩方式,感恩对象,感恩行为,也就是“感恩文化”。
  大千世界,恩泽百态,感恩之心人皆有之。但倘若迷失了感恩的价值取向,混淆了荣辱的是非界限,就会扭曲感恩的心理,混乱感恩的方式,选错感恩的对象。那样,所谓的“哥们义气”、 “权钱交易”等犯罪行为都可以冠以“感恩”的漂亮礼帽,涂上“感恩”的迷人色彩。
  感恩的情感基础是“爱”,而“感恩”是爱的理性反哺。有爱心就能萌生感恩之心,有爱心就能感悟授恩之情,有爱心,就能倾其感恩之力。而“爱祖国、爱狱所、爱家庭”这三爱是高墙里“感恩文化”建设的三块基石。有了这“三爱”就能树立正确的感恩方向,形成健康的感恩心理,激发无穷的感恩动力。
  高墙内的感恩文化无处不在,无时不在。第一层次是学习娱乐文化。这可以称之为感恩文化中的表层文化,包括“三课教育”,吹拉弹唱、图书阅览、比赛演讲等等。这种文化是柔性的,对人们的感恩意识、感恩心理、感恩行为起到潜移默化,润物无声的作用。第二层次是制度文化。这可以称之为感恩文化中的中层文化,包括各种奖惩条例、监规监纪、行为规范等等。这一层面的文化相对刚性、强制性、激励性,对人们的明确感恩方向,端正感恩行为,激发感恩热情具有具体直接的作用。第三层次是观念文化。这是感恩文化中的高层文化,包括“三爱”的思热观念,思维定势,以及在这种观念和普遍共识下形成的自觉行为习惯。这是建设感恩文化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终价值取向。一切学习娱乐文化、制度文化都要为形成这样的观念文化服务,都要体现在这样的观念文化之中。